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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关于2022届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进行不端行为检测和“双盲”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4   作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会计学院、各位导师、2022届研究生: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规定》(立信会计金融研〔2018〕16号)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2011号),所有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按照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接受“双盲”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论文提交与审核流程:

1)自2022324日起,所有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培养系统(网址:https://gs.lixin.edu.cn/,按要求上传论文及材料,并提醒导师在系统内进行审核,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检测论文,PDF文件,命名格式:学号_姓名_专业.格式,如20161111006_张三_内科学.pdf;

论文摘要,TXT文件,命名格式:学号_ZY.格式,如20161111006_ZY.txt

2)研究生上传论文后,导师审核论文的内容和撰写规范性,在系统内就是否同意该论文参加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双盲”评审给出意见;

3)会计学院审核所提交论文的内容包含部分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若干规定》的要求。

2.截止时间:研究生应在329日前完成论文提交,导师、会计学院应在3月3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3.注意事项:

1)研究生提交论文后,应随时关注审核状态。若未通过审核,请及时修改论文再次提交。

2)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的论文即作为“双盲”评审论文直接送审。

3)研究生需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研究生处

2022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