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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关于组织开展2022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2 10:47:41   作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会计学院各位导师、2022研究生:

  202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答辩申请516日前完成)

  1.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培养系统(网址:https://gs.lixin.edu.cn/),提出答辩申请,并提醒导师在系统内审核。

  2.研究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表(电子版

  2根据双盲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导师审阅同意答辩论文电子版。答辩论文应涵盖除致谢外所有构成内容,包括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个人简历、研究成果与获奖等。封皮应隐去导师信息,原创性声明与版权使用授权书签字

  二、答辩资格审查516日前完成)

  会计学院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实施细则》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确认研究生是否具备答辩资格。

  三、答辩62日前完成)

  1.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规定》(立信会计金融研〔201816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答辩论文和答辩评阅书应在答辩日前送达答辩委员会委员。

  3.答辩安排应在答辩日前予以公告公告主要事项包括:答辩人姓名、专业、时间、地点、论文题目等。

  、学位申请68日前完成

  1.材料准备

  研究生/导师/会计学院整理、填写、准备以下材料:

  1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电子版

  2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决议电子版

  2.培养系统信息维护

  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培养系统(网址:https://gs.lixin.edu.cn/,提出学位申请,并提醒导师在系统内审核。

  3.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4.学位申请材料报送

  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68日前将学位申请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材料包括: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2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

  3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决议

  4答辩相关材料答辩资格申请表、答辩评分表、答辩成绩汇总表、表决统计表等

  学位论文修改、定稿(610日前完成)

  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定稿。

  定稿论文提交要求:

  1论文须包括学位论文的所有内容,PDF格式Word格式各一份,其中原创性声明与版权使用授权书须用有签名版的扫描页替换。论文封皮指导教师栏应填写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

  2论文须研究生培养系统(网址:https://gs.lixin.edu.cn/)中提交,并提醒导师在系统内审核论文。

  研究生应于68日前提交定稿论文,导师、会计学院应于610日前完成审核。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备注

  1. 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此次上交材料以电子版本为主(须有电子签名)。后期如确有材料须提交纸质版本,将结合归档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2. 材料领取和接收单位:会计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地点:科创楼1202

  电话:67705287            电子邮箱:lxmaud@126.com          


  附件: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表》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决议

        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

        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填写说明2022


  研究生

  202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