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各位导师、2024届研究生: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规定》(立信会计金融研〔2018〕16号)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20〕11号),所有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按照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接受“双盲”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论文提交与审核流程:
(1)自2024年3月22日起,所有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培养系统(可通过数字化校园门户网址:https://portal-theme.paas.lixin.edu.cn/登录),按要求上传论文及材料,并提醒导师在系统内进行审核,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①检测论文,PDF文件,命名格式:学号_姓名_专业.格式,如9811010101_李四_审计.pdf;
②论文摘要,TXT文件,命名格式:学号_ZY.格式,如9811010101_ZY.txt
(2)研究生上传论文后,导师审核论文的内容和撰写规范性,在系统内就是否同意该论文参加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双盲”评审给出意见;
(3)会计学院审核所提交论文的内容包含部分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若干规定》的要求。
2.截止时间:研究生应在3月28日前完成论文提交,导师、会计学院应在4月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3.注意事项:
(1)研究生提交论文后,应随时关注审核状态。若未通过审核,请及时修改论文再次提交。
(2)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的论文即作为“双盲”评审论文直接送审。
(3)研究生需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