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20〕10号)(2021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21〕14号)(2022级),即日起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评选指标
年级 |
评选项目 |
评选名额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 |
一等 |
55名 |
二等 |
127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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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年级) |
一等 |
14名 |
二等 |
28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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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4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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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
不设比例 |
二、评选对象
已注册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三、基本申请条件
请参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四、时间节点
材料报送截点:2022年10月12日
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如同时申请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请分开填写申请表。
填表要求:先进事迹第三人称描写,时间为研究生阶段,签名需手写。
五、工作程序
1.二级学院制定评定细则并组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报研究生处备案;
2.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学习评定细则,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3.二级学院确定初评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审核后报学校审定,公示五个工作日。
5.表彰。
研究生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