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21〕14号)、(立信会计金融研〔2024〕9号),即日起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评选比例
二、评选对象
已注册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三、基本申请条件
请参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四、时间节点
材料报送截点:2025年10月20日
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如同时申请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请分开填写申请表。
填表要求:申请理由用第三人称详实表述,签名需手写。
五、工作程序
1.二级学院制定评定细则并组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报研究生处备案;
2.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学习评定细则,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3.二级学院确定初评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复查后报学校审定,公示五个工作日。
5.表彰。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