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5〕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6〕29号)及《关于报送2026年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23〕6号),即日起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评选名额及奖金
(一)评审原则:
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二)评选名额及奖金:
全校共评选10名。各学院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材料,奖学金额度为每人20000元。
二、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评审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六)学年评先综合考核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以内(含10%),新入学研究生按入学成绩计算。
四、评选安排
(一)个人申请、初评及材料上报:9月28日前
二级学院制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及初评工作,初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二级学院向研工部提交初评材料,包括:
(1)《**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盖章、一式两份);
(2)《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情况报告》(含初评情况、评审委员会名单等)(盖章、一式两份);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盖章、一式三份)(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1份);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盖章、一式两份)。
注:所有材料还需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
(二)学校评审:10月19日前
研工部对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复查,并组织校级专家评审。校级专家评审结果报研究生资助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67705237
附件1: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
附件4: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评选初步名单信息
附件5:研究生国奖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