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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8   作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会计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2115号)文件精神,2022年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完成注册手续的研究生

二、立项数量与资助额度

拟立项不超过85项,资助金额5000/项。

三、时间节点与具体安排

1.项目申报:114日前

研究生于1142359前在培养系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完成项目申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导师于117日前在“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审核”模块完成审核。

2.项目初审:1114日前

学院组织开展项目初审工作,初审通过项目数不超过拟立项总数的1.1比例。初审结果公示3天。

3.初审材料报送:1115

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初审材料,包括:

1)《2022年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立项初审情况报告》(含申报情况、评审情况、公示情况说明,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初审通过结果》(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含:《项目论证》活页)(word格式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项目论证》无需提交纸质版)。

注:相关表格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专区”下载。

4.审批立项:1122日前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初审结果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立项结果公示3天。

研究生处

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