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21〕15号)和《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申报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74项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二、时间节点与具体安排
1.结项初审:10月20日前,初审结果公示3天
学院组织专家开展结项评审工作。
2.材料报送:10月20日
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结项初审材料,包括:
(1)《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二份)
(2)项目研究成果(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
(3)《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初审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4)2022年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经费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注:项目研究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参照学位论文要求。
结项经费采用票据报销的方式拨付,各项经费额度如下:市内交通150元,印刷150元,图书资料购置费500元,版面及出版费1000元,排版设计(其他行政杂项)400元,邮寄费300元,报销材料准备具体要求参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财务工作指南(2022版)》,票据材料由学院收齐审核完成后上交研究生处履行报销程序。
《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初审结果汇总表》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专区”下载。
3.结项验收:10月31日前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公示3天。
附件:
研究生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