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各位指导教师、全体2022级研究生:
培养计划是研究生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总体计划,是监督和检验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对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内容。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有计划的完成研究生各阶段的培养任务,请学院组织导师和研究生充分学习培养方案的各环节要求,开展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2022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工作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
二、工作安排
1.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培养计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专区”下载),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学院(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同时在培养系统 “培养管理-维护培养计划”中对培养计划进行维护,提交导师审核。
2.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培养计划,重点审核专业方向、课程学习安排等部分。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2022),结合个人意愿制定培养计划。
2.表格所有内容(除实践必修环节外)均需填写,不留空白。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需再对培养计划进行完善,经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后存档。
研究生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