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
根据上半年《关于2022年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申报的通知》,立项建设的课程,须于年底按照学校建设要求完成混合式教学的授课资料准备和教学准备。
即日起,请学院组织相关负责人完成本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年度总结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年度总结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和混合式教学的授课资料准备和教学准备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
附件:
研究生处
2022年11月29日
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年度总结的通知
会计学院:
根据上半年《关于2022年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申报的通知》,立项建设的课程,须于年底按照学校建设要求完成混合式教学的授课资料准备和教学准备。
即日起,请学院组织相关负责人完成本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年度总结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年度总结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和混合式教学的授课资料准备和教学准备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
附件:
研究生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