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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关于开展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2   作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会计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1622号),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级全体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2023922日前完成

三、工作安排

(一)中期考核工作

学院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研究生登陆研究生培养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中进行中期考核申请;

2.导师登陆研究生培养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中进行中期考核审核;

3.学院登陆研究生培养系统,审核并录入中期考核分组安排,组织中期考核,得出综合审核意见。

中期考核系统操作完成后,可在研究生培养系统直接打印生成中期考核报告。

(二)材料提交

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中期考核资料,包括: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电子版)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在下载专区下载)。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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