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21〕1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现开展2024年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育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完成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创新实践能力培育数量与资助额度
拟资助不超过30人,资助金额3000元/人。
三、时间节点与具体安排
1.申报:10月28日前
研究生于10月28日23:59前在培养系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完成项目申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导师于10月29日前在“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审核”模块完成审核。
2.初审:11月4日前
学院组织开展项目初审工作,初审通过的拟资助人数不超过33人。初审结果公示3天。
3.初审材料报送:11月4日
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初审材料,包括:
(1)《2023年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育项目申报初审情况报告》(含申报情况、评审情况、公示情况说明,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育项目初审通过结果》(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育项目申报书》(含:《项目论证》活页)(word格式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项目论证》活页无需提交纸质版)。
注:相关表格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专区”下载。
4.审批立项:11月10日前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初审结果进行评审,确定拟培育资助的人选,审批结果公示3天。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