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21〕15号)和《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年申报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25项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二、结项要求
(一)项目最终成果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基本要求如下:
(1)内容充实,理论联系实践,并紧扣项目研究前沿;
(2)围绕项目申报书确定的研究目标及研究内容撰写;
(3)概述研究成果主要内容,突出特色及创新点。
2.公开发表论文1篇,论文主题应与项目研究相关。
3.研究成果被实务部门采用或奖励。
(二)项目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评审,直接结项:
1.在入选北京大学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论文;
2.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奖励;
免于评审的项目,应在结项报告中注明缘由,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
三、时间节点与具体安排
1.结项初审:10月27日前,初审结果公示3天
学院组织专家开展结项评审工作。
2.材料报送:10月27日
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结项初审材料,包括:
(1)《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项目研究成果(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
(3)《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初审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注:项目研究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参照学位论文要求。
《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初审结果汇总表》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专区”下载。
3.结项验收:11月3日前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公示3天。
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