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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9   作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审计硕士期末考试在第14周(2025.12.8—2025.12.12)进行。以考查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在第14周结束(2025.12.12)之前完成考核。

  金融、应用统计硕士期末考试在第18周(2026.1.5—2026.1.9)进行。以考查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在第18周结束(2026.1.9)之前完成考核。

  二、考核安排

  1.公共课的考务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的考务工作由学院具体组织进行,并将有关安排提前1周报研究生处。

  2.缓考研究生的考试在下学期开学初统一组织进行。

  3.学院须在考前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及《研究生期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认定办法》,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考核材料提交

  1.成绩提交

  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登录研究生培养系统,录入考试成绩。

  2.考核材料提交

  公共课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将考核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专业课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将考核材料提交至相应学院。

  考试材料包括:成绩单、空白试题(卷)、评分标准、答卷、考试成绩及试题分析表、平时成绩登记表。

  考查材料包括:成绩单、课程论文、考试成绩及试题分析表、平时成绩登记表。

   

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