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审计硕士期末考试在第14周(2025.12.8—2025.12.12)进行。以考查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在第14周结束(2025.12.12)之前完成考核。
金融、应用统计硕士期末考试在第18周(2026.1.5—2026.1.9)进行。以考查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在第18周结束(2026.1.9)之前完成考核。
二、考核安排
1.公共课的考务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的考务工作由学院具体组织进行,并将有关安排提前1周报研究生处。
2.缓考研究生的考试在下学期开学初统一组织进行。
3.学院须在考前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及《研究生期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认定办法》,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考核材料提交
1.成绩提交
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登录研究生培养系统,录入考试成绩。
2.考核材料提交
公共课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将考核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专业课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将考核材料提交至相应学院。
考试材料包括:成绩单、空白试题(卷)、评分标准、答卷、考试成绩及试题分析表、平时成绩登记表。
考查材料包括:成绩单、课程论文、考试成绩及试题分析表、平时成绩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