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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关于开展202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6   作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16〕22号),202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级全体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课程修读情况审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研究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可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成绩以四级计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及以上为通过;课程修读情况审核,应获得不低于已修课程总学分80%且获得已修学位课程全部学分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安排

  (一)中期考核工作

  学院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研究生登陆研究生培养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中进行中期考核申请;需要补考的研究生,须在补考成绩发布后,再进行中期考核申请;

  2.导师登陆研究生培养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中进行中期考核审核;

  3.学院登陆研究生培养系统,审核并录入中期考核分组安排,组织中期考核,得出综合审核意见。

  中期考核系统操作完成后,可在研究生培养系统直接打印生成中期考核报告。

  (二)材料提交

  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中期考核资料,包括: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电子版)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在“下载专区”下载)。

  研究生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