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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5   作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1612号),为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即日起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评选比例

评选项目

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

不超过在读研究生总数的10%

优秀学生干部

不超过研究生干部的30%

二、评选对象

完成注册手续的2025级研究生

三、基本申请条件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恪守学术道德,实践或研究成果突出;

4.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和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担任班级及以上研究生干部,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富有成效,能严于律己,模范带头,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时间节点

材料报送:20261015日。

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单页不要改变表格格式),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学院盖章)、电子版一份

填表要求先进事迹第三人称详实表述事迹时间为研究生阶段,签名需手写

、工作程序

1.二级学院制定评定细则并组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报研工部备案;

2.二级学组织学生学习评定细则,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3.二级学确定初评名单,公示后报研工部

4.研工部复查后报学校审定,并公布结果。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优秀学生登记表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2:评奖评优学生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