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16〕12号),为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即日起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评选比例
评选项目 |
评选比例 |
优秀学生 |
不超过在读研究生总数的10% |
优秀学生干部 |
不超过研究生干部的30% |
二、评选对象
完成注册手续的2025级研究生。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恪守学术道德,实践或研究成果突出;
4.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和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担任班级及以上研究生干部,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富有成效,能严于律己,模范带头,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时间节点
材料报送:2026年10月15日。
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单页,不要改变表格格式),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学院盖章)、电子版一份。
填表要求:先进事迹用第三人称详实表述,事迹时间为研究生阶段,签名需手写。
五、工作程序
1.二级学院制定评定细则并组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报研工部备案;
2.二级学组织学生学习评定细则,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3.二级学确定初评名单,公示后报研工部;
4.研工部复查后报学校审定,并公布结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