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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研究生课程编码规则

发布日期:2021-08-25   作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一、编码说明

研究生课程编号由11位数组成。

1、授课单位代码:第一、二、三位;

2、流水号(课程序号):第四、五位,以授课单位为单位从01开始编写;

3、授课对象:第六位,研究生为M

4、授课专业代码:第七、八位;

5、课程性质代码:第九位;

6、课程类别代码:第十位;

7、课程属性代码:第十一位。

   例如:《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这门课程是由会计学院为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其课程编码为60101M01111.

二、授课单位代码

授课单位

代码

授课单位

代码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407

外国语学院

607

会计学院

601

法学院

608

工商管理学院

602

保险学院

614

国际经贸学院

603

信息管理学院

615

金融学院

604

统计与数学学院

616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605

英孚教师

900

三、专业代码

专业

代码

所有专业

00

审计

01

金融

02

应用统计

03


四、课程性质代码

课程性质

代码

非学位课

0

学位课

1

五、课程类别代码

课程类别

代码

必修课

1

选修课

2

六、课程属性代码

课程属性

代码

公共课

0

专业课

1

专业实践课

2

研究生处

20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