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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后续教学和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1   作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会计学院: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在满足有关个人离沪要求、外地可回、交通可用的条件下,学生可申请于 5 月中下旬离校。现就本学期后续教学和期末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级教学工作

研究生本学期剩余教学计划按原定时间计划以线上方式进行。期间,如学生离校,线上教学不停止。为了不影响学生离校途中的学习,确保学生途中安全安心,教师需做好线上课程教学全程的录播工作,学生可采用观看课程录像教师线上辅导答疑的方式进行学习。

二、2021级期末考核工作

考核安排

1.所有课程的考核方式可结合教学实际情况等采用线上考核、课程论文、课程报告等有效的考核方式。

2.任课教师可以对开学初公布的教学大纲中的课程考核方式和比例进行调整和完善,11周结束(5月20日)之前确定课程的考核方式并报学院审核。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立信会计金融研〔2016〕3号)要求,学位课必须进行考试。

3.考核方式为网上考核的,安排在第15周(6月13—6月17日)进行。采用其他考核方式的,需在第16周结束(6月24日)之前完成。

4.考核的具体时间和考核方式,由学院审核排定后于6月2日前发布,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成绩及其他考核材料提交

1.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登录研究生培养系统,录入考试成绩。

2.纸质版考核材料待返校后提交。公共必修课考核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除公共必修课外其他课程的考核材料提交至会计学院。

网上考核材料包括:成绩单、空白试题(卷)、评分标准、答卷、考试成绩及试题分析表平时成绩登记表;其他方式考核材料包括:成绩单、课程论文(报告)、考试成绩及试题分析表平时成绩登记表。其中成绩单要求一式二份。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有条件线上考核的能考尽考,完全不适合线上考核要求的课程,可申请开学返校后线下进行。因病、因网络设备等原因无法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可申请缓考。

2.期末考核根据课程特点,可以在超星平台完成,也可以选择其他恰当的方式完成。

3.任课教师应做好线上考核的应急预案,注意考核材料的过程留存,保障考核成绩评定的有效性。

4.期末考核应遵守学校相关纪律要求,如发现违纪违规现象,教师应及时向学院报告,经认定后,给与相应处分。

三、其他

组织2022年拟毕业研究生,于5月18日前登陆学信网进行个人信息(包括图像信息)校对,有问题及时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提交研究生处处理。

 

研究生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