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
根据《关于2023年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申报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结项验收工作。
请学院组织2023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完成结项工作,于3月29日前将《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结项书》和《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结项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和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
附件:
2. 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结项验收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4日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结项验收的通知
会计学院:
根据《关于2023年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申报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结项验收工作。
请学院组织2023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完成结项工作,于3月29日前将《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结项书》和《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结项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和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
附件:
2. 校级研究生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结项验收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