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21〕1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现开展2026年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要求
1.完成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报。
2.每人在同一时期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校级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3.申请人不得以相近项目重复申请不同级别(院级和校级)的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4.申请人在同一时期只能申报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和研究生案例建设项目两类项目中的一类。
二、立项数量与资助额度
拟立项25项,资助金额4000元/项。立项拨付资助金额50%,结项后拨付剩余50%资助金额。
三、立项基本标准
1.着眼于本专业领域中的现实问题,鼓励将项目研究与毕业论文相结合;
2.选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鼓励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
3.研究方案设计合理,论证充分,技术方法可行;
4.申请人在校期间应能完成所申请的项目。
四、时间节点与具体安排
1.申报和初审
10月22日前学院组织完成项目申报、初审和公示工作。
2.初审材料报送
10月22日中午12:00前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初审材料,包括:
(1)《2026年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初审情况报告》(含申报情况、评审情况、公示情况说明,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立项初审通过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注:相关表格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3.审批立项
10月27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初审结果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不超过25项),审批结果公示3天。
五、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和结项要求参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办法》《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