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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3   作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会计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市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资助办法(试行)》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2023年立项建设的市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1项)和2024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6项)的中期检查工作,请学院组织初审,于11月7日(星期四)14:00前将《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提交至研究生处。

  附件: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3日